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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协议

2019-12-21 13:52:07
平台协议
 
平台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平台运营者(详见定义条款,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平台用户(以下简称“您”)就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平台提供的服务等(以下简称“本服务”)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协议。您通过网络页面或手机客户端等APP界面等点击或以其他方式同意/确认/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确认本公司已充分提示您对本协议的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您确认已完全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您与本公司已就本协议全部内容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与本协议有关的各项规则以及本公司网站或手机客户端等APP上所包含的其他与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各项规则的条款和条件有关的各项规定。 
一、相关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下列术语定义如下:
1.1 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平台:指由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平台运营者开发并运营的,向您提供相关登记、管理、交易的服务平台,具体详情以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平台当时提供的服务内容为准。
1.2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平台运营者: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平台由北京中视瑞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制作完成。
1.3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用户:指在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合法注册,接受并认可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平台规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简称“用户”。
1.4 中国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定(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本协议未作定义或约定的词语,按相关中国法律及行业惯例解释。
二、声明与承诺
2.1 在您注册成为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用户并接受本服务,或您以其他本公司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本服务前,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同意遵守本协议之所有约定。
2.2 在您接受本协议后,即视为您同意本公司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有权随时单方面对本协议进行修改、修订或补充。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本公司有权通过本协议约定的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发布公示的通知方式)将经修改、修订或补充后的最新的协议通知予您。如您不同意本公司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修订或补充,您应当于该等通知送达后7天内书面终止本协议并停止使用本服务;如您未在该等通知送达7天内书面终止本协议或者您继续使用本服务的,则视为您接受本公司对本协议所作的全部及任何修改、修订或补充,同意遵守最新的协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2.3根据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平台的业务运营情况及本公司自身情况,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平台运营者可能发生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变更、新增、退出等),您已同意该等调整行为无须事先另行征得您的同意,届时本公司仅需依据本协议约定的通知形式告知您即可。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平台运营者的调整不影响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发生争议时,您可根据您具体使用的服务及/或产品、对您权益造成影响的具体行为对象确定与您履约的主体及争议相对方。
2.4您应是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您承诺并保证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向本公司提供的全部及任何材料均真实、最新、有效及完整,且通过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平台进行交易的资金来源合法,否则由此导致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用户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或任何连带责任。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您的信息资料。如因您未及时更新信息资料,导致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平台无法正常提供本服务时,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或任何连带责任,所有后果应由用户您自行承担,与本公司无涉。
2.5 如您所属的国家或地区排除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则您应立即书面终止本协议并停止使用本服务,否则,您继续使用本服务视为您同意遵守本协议且承担因本协议引起的全部责任。
2.6 您承诺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平台服务,并承诺遵守中国法律及互联网之使用惯例。
2.7 您同意,在交易达成或交易申请提交后您不得变更、撤回或撤销交易申请指令,但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您签署的其他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8您同意,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平台有权限制您的支付渠道,具体以可在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平台使用的资金支付渠道为准。
2.9您知晓并同意,交易如因数据传输、数据更新、系统差错、故障等原因发生延误或错误的,您需以本公司记载数据为准。若出现因产品发行方原因、支付机构原因、本公司自身原因、系统差错、故障或其他原因引发的展示延误、错误或者您不当获利等情形的,您同意本公司可以采取更正差错、扣划款项、暂停服务等适当纠正措施。您同意并授权本公司可以直接或通过第三方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机构或合作银行等机构),从您的资金渠道上(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账户余额、银行卡)。您同意并授权第三方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机构或合作银行等机构)根据本公司的指令进行相应操作,且第三方机构不因前述操作对您承担任何责任。
三、风险提示
3.1 您知晓并同意,您通过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所从事的交易可能面临如下风险,该等风险须由您自行承担:
3.2 监管风险:有关中国法律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导致无法实现您的交易,您由此可能遭受损失;
3.3 违约风险:因您的交易对手无力或无意愿按时足额履约,您由此可能遭受损失;
3.4 收益风险:您所投资的交易因特定原因无法实现收益,您由此可能无法获得收益;
3.5 成交风险:您所提交的交易可能无法最终达成,您由此无法与卖方建立交易关系。
3.6 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3.7 非因本公司支付原因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您的决策失误、操作不当、遗忘或泄露平台账户密码被他人破解、您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被第三方侵入、您委托他人代理交易时他人恶意或不当操作等非因本公司支付原因而造成的损失。
3.8 本公司不对您及/或任何交易提供任何担保或保证,无论是明示、默示或法定的。您据此进行交易的,产生的风险由您自行承担,您无权据此向本公司提出任何法律主张。在交易过程中,您与卖方之间发生的纠纷,由您和卖方自行解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任何连带责任。
3.9以上并不能揭示您通过本公司平台进行交易的全部风险及市场的全部情形。您在做出交易决策前,应全面了解相关交易,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
四、不可抗力因素
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因下列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您无法使用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服务时,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4.1 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公告的系统停机、检修、升级、维护等期间;
4.2 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所依赖的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4.3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4.4 由于黑客攻击、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其他第三方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五、协议变更、解除、提前终止和权利义务的转让
5.1 协议变更与解除: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平台有权随时单方面对本协议进行修改、修订或补充。本公司有权通过本协议约定的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北方国家版权交易平台发布公示的通知方式)将经修改、修订或补充后的最新的协议通知予您。如您不同意本公司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修订或补充,您应当于该等通知送达后7天内书面终止本协议并停止使用本服务;如您未在该等通知送达7天内书面终止本协议或者您继续使用本服务的,则视为您接受本公司对本协议所作的全部及任何修改、修订或补充,同意遵守最新的协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5.2 协议终止
5.2.1 您在使用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如果有下列情形发生,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平台有权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后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因此导致您无法使用本服务或服务受到限制的,不视为本公司违约,您已同意不会因此向本公司提出任何法律主张:
5.2.1.1 您的账户因任何原因注销的;
5.2.1.2 冒用他人名义、盗用他人账户使用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平台服务的;
5.2.1.3 为非法目的使用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平台服务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从事欺诈、洗钱、恐怖融资等非法活动为目的使用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平台服务的;
5.2.1.4 从事任何可能侵害本公司平台系统、资料之行为;
5.2.1.5 违反任何中国法律规定、本协议约定的;
5.2.1.6 因中国法律政策变动或监管要求,监管机构认为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平台提供本服务已不再符合相关监管规定,或者监管机构要求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管理平台终止提供本服务的;
5.2.1.7 因本公司控制风险及自身业务运营情况需要,继续提供本服务已不再经济合理的。
5.2.2根据本协议约定,当您不同意本公司对本协议及本公司收取的服务费作出的修改、修订或补充的,您有权经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停止使用本服务。
六、交易纠纷处理
  您在北方国家版权交易平台交易过程中与其他用户发生交易纠纷的,您或其他用户中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途径解决:
1.双方自主协商;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纠纷相对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如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7.1 在本协议中,除非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规定:
7.2 凡提及本协议应包括本协议及其附件,以及对该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修订或补充的文件;
7.3 凡提及条、款和附件仅指本协议的条、款和附件;
7.4 本协议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而设置,不应构成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不对标题之下的内容及范围作任何限定。
7.5 本协议的附件及各项补充、修订或变更,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 本协议在您通过网络页面或手机客户端等APP界面等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同意/确认/接受本协议之日起生效。您通过网络页面或手机客户端等APP界面等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同意/确认/接受本协议的,该等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7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则应认为该条款可与本协议相分割,并可被尽可能接近双方合同目的的、能够保留本协议要求的经济目的的、有效的新条款所取代,而且在此情况下,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然完全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7.8 协议双方应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本协议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7.9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或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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